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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德庆县税务局2022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德庆县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1-31 17:56: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德庆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县截至202212月31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予以公告。

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德庆县税务局      

20231月3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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