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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0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0-08-10 17:03: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县至2020年6月30日止,欠缴税收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欠缴税收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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