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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1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10-29 17:46: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县至2021年9月30日止,欠缴税收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1年第三季度正常户纳税人欠税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2021年第三季度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税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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