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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救济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3-05-22 14:58: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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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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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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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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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接受举报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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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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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60-88313758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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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

接受本级税务局党委管理的党员、党组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

0760-88303513

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528403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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