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现将2022年1月定期定额户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28日),对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1月定期定额户核定初步结果名单(1)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1月定期定额户核定初步结果名单(2)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