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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的公告
2025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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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4 年第5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征管实际,现将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及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公告2023 年第1 号)第一条第一款同时废止。

附件:1.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方法

      2. 土地增值税预计增值率测算表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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