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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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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江税发〔202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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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各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发〔2021〕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江门实际,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见附件)。请各单位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以“双百”为目标(即“推百项措施,换百分满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各单位要对照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春风行动”落实任务台账,将“春风行动”各类措施落到实处,发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举措,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擦亮“春风行动”服务品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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