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质量,为纳税人提供全国统一规范的办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9月1日全面推广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以下简称扣缴客户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使用扣缴客户端,停用原网上扣缴申报渠道
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全省扣缴义务人使用扣缴客户端办理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费)客户端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同步停止使用。
二、关于扣缴客户端下载与使用
(一)下载客户端
扣缴义务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gd-n-tax.gov.cn,路径为: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也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模块,根据提示下载;也可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安全应用广场,进入“应用中心”模块,根据提示下载。
(二)获取申报密码
扣缴客户端的应用需使用登录密码和申报密码。其中,登录密码可在首次登录时进行设置;申报密码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模块,根据系统提示获取,也可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获取。
(三)更正基础信息
扣缴客户端将提示扣缴义务人对所申报的人员信息进行“报送登记”和“获取验证反馈”,以验证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请扣缴义务人核实单位人员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纳税人基础信息及时进行更正、补充和完善。下一步,系统将对个人信息验证不通过的扣缴申报进行限制。
三、关于咨询培训
扣缴义务人若有客户端下载、软件使用、扣缴申报等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咨询:一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路径为:纳税服务-下载服务-软件下载,纳税服务-纳税人学堂)下载查阅用户操作手册、常见问题集、操作视频等资料;二是拨打“4001007815”全国服务热线咨询;三是通过扣缴客户端个税服务中心进行在线咨询;四是联系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各地税务机关将于2018年8月、9月组织各种形式的软件操作使用免费培训,请扣缴义务人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的公开信息。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