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通告 2026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6-06-12 17:48: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经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会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联合评定,现将入选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名单予以发布(按拼音排序),具体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6年6月1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