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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17:21: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我局在湛江市委市政府、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深入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工作思路,聚焦综合税政和依法行政,坚决打好减税降费主攻战,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抓手,努力开创税收法制工作新局面,现将我局2019年度的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组织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一方面,把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2019年税收工作的1号工程落实,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湛江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决不收“过头税”。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在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原则的前提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主业,全力以赴,依法依规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地方发展提供财力支持。我局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收入694.7亿元。

减税降费“十百千万”大行动深获纳税人赞许。减税降费工作中始终做到两个坚持,即坚持从利民惠企的角度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坚持尽心尽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了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精准落地,推出了“十百千万”减税降费大行动:一是加强与十个重点行业协会深度合作。与湛江市房地产建筑行业协会、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等10个本地重点行业协会开展深度合作,围绕税企共同发展、落实减税降费等主题,为不同行业设计分众化、差异化的服务内容,增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建立百个义务宣传站。选择一百个市场、购物中心、超市或商铺悬挂“减税降费义务宣传站”横幅或标志牌,设点开展政策宣传、咨询服务,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走进千家代表企业。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生产和政策享受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在经营中遇到的涉税问题,建立“一对一”服务企业政策组、微信群,实时解读宣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减税降费服务方案”。四是进行万户大调查大辅导。全面开展“万户大调查,成果大检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落实情况问卷调查活动,组建“减税降费政策辅导团”,开设政策解读专题讲座,开展“层级递进式”政策辅导,将培训课件上传至湛江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专栏,实行“线上+线下”并行,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019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56.4亿元,为广大企业和纳税人、缴费人送去了实实在在的政策大礼包。

落实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局2019年共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和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切实压减办税资料,提升办税便利性。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形成108项行政权力事项;完成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外,共62项行政权力事项和34项公共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工作。在此基础上,检查督促一线工作人员抓好落实,推动了我市税收法治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完善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制发。健全部门分工协作机制,有效加强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完善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强化审查力量;提高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出台前通过有关载体公开征求意见,增强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9年我局制发3份规范性文件,均能严格遵从制定权限和程序,有效提高了税费制度质量。

紧跟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进行税费规范性文件跟踪评估和清理,对市政府出台的4份和市经信局牵头出台的1份、市财政局牵头出台的1份涉税文件按规定程序分别发函提出清理建议,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注重源头把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以法律顾问办公室为依托和纽带,对重大决策积极参与,注重发挥内外法律顾问的作用,运用其专业特长,把好法律源头关。市局公职律师全年共办理法律事项186件;外聘法律顾问共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190项,其中审查合同150余份,出具书面法律意见3份,提供法律咨询33次,参加座谈会提供法律意见3次,代理基层单位行政诉讼案件1宗。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推行,显著提高了全市税务系统法律服务保障水平。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涉税问题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所有重大决策之前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后再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重视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邀请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税务机关、纳税(缴费)人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优化执法方式,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三项制度推行过程中,坚持“规范化+信息化”,深入利用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确保信息准确,更新及时;完善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优化归档方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审核人员配备。2019年已公示信息1914条;归档记录83093条;法制审核5项。此外201910月份我局承接了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座谈会的筹办工作,全国28个省市五十多名代表到湛参加了会议,就如何深入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进行了充分研究和探讨,会议的圆满成功,为我局进一步全面深入落实“三项制度”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合理行政,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20199月新的实施办法和基准颁布后,通过公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严格执行;深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行规范、公平、有效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注重运用柔性指导、说理、疏导等方式,促进税收共治,提升税法遵从度。

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一是推进信息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坚持以“提升优质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与遵从度”为宗旨,以新一轮“放管服”改革为驱动,紧扣自身特色和争创全省一流办税服务厅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的信息化、样板化建设,不断拓展服务思路,创新服务方法,丰富服务内容。二是打破涉税数据信息流通的行政壁垒,进一步推行税务事项数据整合共享。对内依据税务内网建立打通办税厅窗口、税源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统一信息平台,初步建立五个管理模块和两个功能模块。对外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保局、住建局和人民银行湛江分行等部门的联系,强化数据共享,实施程序联动,尽可能让数据流动起来。三是简化申报缴税(费)等业务。和各商业银行探讨试行实时联网,银行系统录入签约实时与税务系统验证的设置,另外加强商业银行基层网点柜员业务培训,简化操作手续,减少银行方操作出错。四是优化电子办税。以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等电子办税渠道为主要阵地,通过大数据系统整理分析,更清晰了解纳税人的真实需求。针对目前电子税务局运行不稳定,自助办税终端使用体验差、故障率高等情况,积极向省税务局反映情况,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提升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开展综合督察,检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成效。20194月,对全市税务系统10个县(市、区)局、市局第一分局、省局第四分局等12个单位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综合性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市局减税办督察督办组及时制定下发问题核实整改通知,要求问题责任对表推进,全面梳理、深入查摆、对账销号。

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依规进行责任追究。我局在督察审计、外部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截止201912月底,计算机日常考核确认税收执法人员过错行为3个,批评教育3人次。

落实一案双查,开展专案督察。2019年开展一案双查8件,其中已办结霞山区局4件,已交霞山区局追究责任;开发区和赤坎区局各1件,已完成调查确认和审批,各区局现正办理追究责任的相关手续;吴川市局2件完成核查分析后,转专案执法督察,经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专案执法督察报告的责任追究建议,现正办理相关责任追究手续。

开展补充风险防控,推送疑点数据核查。2019年接收省局和市局自选推送核查涉及整改疑点数据3502条,其中第一批重点风险核查指标 3458条,固定指标疑点核查15条,第二批重点风险核查26条,自选第一批数据3条。通过税收执法督察流程进行了全面风险排查,能够即时改正的立行立改;无法更正的事项,要求责任单位完善规章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开展督察审计。根据市政府、市审计局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了对“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情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20172018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结余情况、广东省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情况的审计。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讲求严格严谨,不断提升复议及重大税务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复议工作制度,畅通复议申请渠道,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稳妥解决涉税争议。严谨规范办好每一宗案件,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有效堵塞税收管理漏洞防范执法风险。2019年已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审理重大税务违法案件23宗。

强化舆情管理,加大安全维稳力度。整合了机构合并前的舆情管理资源,积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部门及主流媒体的联系,全面融入全省税务舆情监控系统,严格落实舆情检测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7宗网络涉税舆情,为顺利推进减税降费工作打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在维稳工作上,大力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正确开展信访工作监控,全国两会以及国庆期间,专门组织人员赴总局协助上级做好信访维稳预防工作,圆满完成信访维稳任务,获得上级充分肯定。

加强12366管理和培训,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按照省局“省级集中+远程坐席”的工作模式,扩大12366知识库应用范围,逐步推广应用12366手机版和百度应用;加强12366人员的培训管理,定期参与各项业务培训,确保咨询回复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加强12366服务热线考核管理,将人工接通率、回答准确率和用语规范等列入系统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升我市12366热线服务和管理水平,树立“听得见”品牌,为纳税人提供更贴心的服务。2019年, 12366纳税服务平台共受理纳税人电话咨询事项9687个,接通率为99.49%;成功转接广东12366中心本地差异性话务5112个,呼转接通率为99.69%12366纳税服务平台受理省局12366中心转来投诉、举报、建议等事项133宗;处理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的纳税服务咨询、投诉和举报事项513宗;处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和省局网站受理转办的咨询事项343宗。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拓宽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一是依托网站栏目和内容,紧紧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需求,优化平台功能,实现“一网发布、一网服务、一网互动”,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获取税务信息和服务。二是借助新媒体,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微信微博、南方号等平台,利用公益广告、图解、H5等多种方式,及时推送涉税业务资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优势,拓展税收宣传渠道,营造浓厚的税收宣传舆论氛围,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     

结合税收宣传,扩大公众参与。一是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二是统筹税收宣传,全年对个税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春风行动等重大宣传事项,通过主流媒体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策解读的知晓度。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持续拓展网站的民意征集、留言办理、纳税咨询、网上办税等互动功能,并进一步提升微信公众号的涉税咨询和办税功能,及时开展互动。组织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计问需问效。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领导带头学法,着力提升法制理念。20191月,我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领导学法工作规定》,并制定了全年的学法计划。到目前为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8次,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15次,全年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1次,法治专题讲座2次,学法考试1次。

弘扬诚信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线上银税互动”试点和推广步伐,通过纳税人学堂结合减税降费,举办了13场“银税互动”产品推广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9年“银税互动”项目向守信企业发放贷款2498笔,贷款总金额为118.05亿元,其中向小微企业贷款2102笔,贷款金额为53.29亿元。自然人金融服务项目发放贷款21606笔,贷款总金额为7.9亿元。有效支持了湛江中小微企业和守信纳税人的融资需求,促进了湛江经济发展壮大。二是加强诚信纳税宣传,按照“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要求,紧扣主题精心策划,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宣传企业纳税信用知识,营造全市诚信兴商、诚信纳税“双诚信”的良好氛围。据统计,全市税务系统在“诚信兴商宣传月”期间,共组织户外宣传活动23次,向纳税人发放税收宣传资料4993份,参与人数达1500余人,现场提供咨询服务1072人次,微信微博网站刊载近400条,宣传覆盖总人数达13000人次,接受咨询服务总量达近1800人次。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依法执法,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总局《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未取得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并将不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人员调离执法岗位,禁止其从事税务执法活动。

强化人员素质,扎实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2019年年初起,我局即着手开展2019年度的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确定了参考人数,第一时间采购发放最新的备考资料;并多渠道搜集模拟试题发到各基层单位作为学习资料。从7月开始组织全市模拟考试,至目前为止已经组织6次模拟考试和一期考前脱产封闭培训班,考生成绩持续提升中。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0194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我局修订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转,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召开了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并审议了相关事项。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税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科学性,不断提升稳抓收入能力。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进一步增强政治敏感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稳妥化解矛盾压力,营造良好的组织收入环境。妥善处理好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之间的矛盾关系,不以各种形式提前征税收费,不采取大规模集中清欠、行业性大面积检查等与减税降费大势不符的做法,既依法堵塞税收漏洞,又促进减税降费更好落实落地,同时确保完成各个预算级次收入预期目标。

(二)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不断提升从严治队能力。税务机构合并后,无论是税费征管权限还是财务管理权限都明显提高,话语权得到提升的同时,也为权力寻租留出了一定的空间,机构合并以来,税务系统发生了不少典型案件,为加强税收权力制约监督敲响了警钟。一是健全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强化政治监督,完善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二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确保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坚持权责法定,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三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一方面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高度重视“微腐败”现象的存在,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另一方面,要深化标本兼治,推进审批监管、执法、工程建设、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环节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防范,不断提升管税治税能力。针对行业管理风险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如何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要按分级分类、风险管理、强化后续管理的思路修订相关配套制度,制定加强防范和化解增值税重大税收管理风险工作方案,建立与新形势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合作,形成震慑合力,维护正常经济秩序。

(四)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把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嵌入到税务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领域,与“三化”建设紧密结合,推动逐步健全完善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责任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切实发挥“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

(五)扎实推进法治专项工作。按照税务总局、省局部署,适时完善发布市税务局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府部署,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加大力度推进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努力从源头减少执法争议。建立健全涉税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将涉税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在执法人员中树立起“依法行政是最有效保护”的理念,通过加强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引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程序办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不断增强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坚持“内、外结合,高、中结合”,统筹加强全市地税系统法制团队建设,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升法律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落实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从事执法活动人员总数5%的要求,强化基层执法风险防控。

(七)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加强对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法律知识和税收业务能力培训,强化其审理主体意识,及时高效地完成对案件的书面审理。同时,注重对已审案件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利用,经常性开展案例分析,借以帮助解决日常税收管理中的普遍性问题,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的作用得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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