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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1 10:45: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我局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聚焦依法行政和综合税政工作,扎实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坚决打好减税降费主攻战,为努力实现新税务新作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度的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落实组织收入工作。面对疫情重大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我局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在严格遵守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的前提下,找准组织收入的重点和突破口,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强化征管夯实税基,依法依规拓宽税源。1-12月,全市累计组织税费收入638.9亿元,同比下降8.1%。其中:组织国内税收收入346.8亿元,同比下降1.5%;组织费金收入151.4亿元,同比下降17.4%,办理出口退(免)税18.5亿元,同比下降10.9%

2.落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在完成税费收入预期目标的同时,在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去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我局将上级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整理细化为“湛江税务20项措施”,有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为我市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提供了强劲动力。1-11月(所属期),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5.5亿元,占同期国内税费收入10%,其中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25.6亿元。

3.精准发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预约办税率提升至85%,全省排名第五,同比平均等候时间缩减75%,符合条件的开办企业注册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和数据信息共享等工作,实现全市房产交易、缴税、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效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二是主动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为巴斯夫、宝钢湛江钢铁基地、中科炼化等重点项目提供个性化税收服务和辅导方案,帮助地方吸引更多高质量项目落户。专门成立巴斯夫项目专业化管理团队,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为巴斯夫项目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税收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涉税问题和困难,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及时梳理分析相关企业出口产品征退不一致的情况,积极向上级反馈意见,建议将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与征税率相一致,有关建议相继被上级采纳,我市受益出口商品达涉及出口额2.72亿美元,企业增加出口退税约6000万元,有力稳定了我市外贸出口基本盘。三是全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全面落实免征增值税、社保费延期缴纳、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防疫税收优惠政策,缓解企业复工复产压力。加强与金融机构协作,在做好“银税互动平台”29个信贷产品的同时,推出“诚信贷”等不同类型信贷产品,将受惠群体由纳税信用A级和B级企业扩大至M级,覆盖中小企业数量同比增长200%,向守信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466笔,贷款金额达92.54亿元。四是推动“双循环”格局加速形成。建立外贸企业“首席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推出政策服务包、便民办税包、风险提示包“三包”服务套餐,坚持“随到随审”,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办理率达99.7%,全市无疑点申报资料的退税办理平均时限缩短为3天,全年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8.5亿元,助推企业在“双循环”道路上走稳走好。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4.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我局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有效提高税费制度质量;完善审查机制、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强化审查力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按规定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和清理3次,废止了1份税务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坚持合法性审核机制。注重发挥内外法律顾问的作用,以法律顾问办公室为依托和纽带,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充分运用专业特长把好法律源头关。市局公职律师办理事项121件,外聘法律顾问办理合同审核、提供法律咨询44件;解决涉税涉费争议15宗,内容涉及行政诉讼、强制执行、大额欠税追缴、内部合同工劳务派遣合同续签等,进一步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的法治水平。

6.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将重要税收改革举措、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涉税问题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所有重大决策作出之前都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后再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重视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邀请行政相对人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政府部门、基层税务机关、纳税(缴费)人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坚持规范化+信息化,深入利用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确保信息准确,更新及时;完善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优化归档方式,今年已归档记录39788条,音像记录200条;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审核人员配备,出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全年法制审核事项19宗。

8.持续推进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总局、省局和市政府相关安排,我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并督促和指导6个市局派出机构、10个县(市、区)局、60个税务分局、2个税务所完成本单位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全市税务系统权力和责任清单均已于20204月经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全市税务系统权责清单已于20201027日在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上线公布。

9.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通过公文、邮件、电话等多种方式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严格执行;深入推行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贯彻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注重运用柔性指导、说理、疏导等方式,提升税法遵从度,促进税收共治。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0.切实履行督察内审监督职责。2020年共组织开展督察审计项目21个,查出问题163个,涉及纳税人229户次,涉及金额478万元;配合外部审计4次,协助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开展专项审计调查1次。对市局稽查局移送的8宗案件、市局纪检组移送的2宗案件开展了一案双查,责令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8人,批评教育2人。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全年责成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批评教育38人次,书面检查8人。

11.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一是坚持联防联控智慧监督双轮驱动深化内控机制建设,2020年共向省局提交了9RED指标,6个内控监督平台指标,3份内控建议。对内控监督平台已有的58个指标进行优化。二是构建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快速反应机制,2020年快反任务共接收108条风险数据,均已完成核查。核查有问题”65条,其中,构成税收执法过错11条,对相关过错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16人次。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2.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2020年,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接听量达12943次,同比增长63%,接通率为99.44%;承接省局远程坐席人工话务分流量为7390次,同比增长85%,接通率为99.45%。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受理省局转来的工单238宗;通过总局网站和省局网站受理转办的咨询事项159宗;通过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转办工单335宗;通过工信局的企业诉求响应平台以及湛江市中小(民营)企业服务与融资对接平台受理转办的咨询事项29宗。全部按时保质完成,回复率达100%。热线运行整体畅通,答复准确率保持平稳,服务规范性保持较高水平,答复满意率达99.99%,有效解决了纳税人的诉求,避免了没必要的复议和诉讼,节约了大量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13.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及重大税务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力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办复议案件1宗;畅通救济渠道,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稳妥解决涉税争议15宗。2020年召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5次,审结重大案件27宗,涉及虚开发票1480份,移送公安26宗,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不断深化税警协作机制,利用信息化作战法打破数据壁垒,强化信息共享,探索快速有效的打击虚开犯罪行为反应机制,迅速掌握案件的违法犯罪证据,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合力,让虚开发票的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从而维护好本地区经济社会秩序,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4.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依托网站栏目和内容,紧紧围绕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需求,优化平台功能,实现一网发布、一网服务、一网互动,方便纳税人和社会公众获取税务信息和服务。二是拓展税收宣传渠道,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微信微博、南方号等平台,利用公益广告、图解、H5等多种方式,及时推送涉税业务资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优势,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营造浓厚的税收宣传舆论氛围。

15.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度。一是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二是统筹税收宣传,对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宣传、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大宣传事项,通过主流媒体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策解读的知晓度。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持续拓展网站的民意征集、留言办理、纳税咨询、网上办税等互动功能,并进一步提升微信公众号的涉税咨询和办税功能,及时开展互动。组织各地税务部门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计问需问效。

(八)着力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16.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2020年我局领导干部在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12次;开展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主题法治专题培训2次;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全省学法考试1次,优秀率达100%

17.加强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宪法和民法典、网络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传染病防治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的学习13次;在宪法宣传日前后,我局利用楼道大型宣传栏投放十九届五中全会要点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的11个要求等内容,通过电子大屏幕,向广大纳税人和局内全体干部滚动播放宪法、法律宣传视频,营造全民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18.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我局积极履行税法普法任务,年内配合上级完成全国税务系统疫情防控、深化税制改革、脱贫攻坚、税收助力重大项目建设、个税汇算、年度工作汇报片等一批专题宣传并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我局被各级主流媒体采用新闻稿件和新闻素材430多次,其中央视报道6次,其他中央级媒体39次,省级媒体107次,市级媒体280余次;通过新媒体共发布税法宣传稿件790篇,其中制作战日记系列及战税力量系列推文共计22篇,在抗疫时期向社会各界清晰有力地传达了战中的湛江税务力量。

(九)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19.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总局《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并将不具有税务执法资格的人员调离执法岗位,禁止其从事税务执法活动。

20.扎实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2019-2020年的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备考期间,我局共组织了11次全市税务系统执法资格模拟考试,在疫情期间虽然不能集中学习和测试,但通过线上培训、隔离测试等方式保持考生的备考状态。经过长时间的艰难备考,95名新进公务员全部通过考试,100%取得执法资格。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1.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要求,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转,上半年召开了两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审议了《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

二、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计划

(一)着力推进党业深度融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规划。立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促进党建工作与税务法治工作深度融合。抓住党建工作的关键点,以良好的党建促进税务法治水平的持续优化,不断提高服务湛江经济社会建设水平。 

(二)继续提升税费收入质量

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规范税收征管行为,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妥善处理好组织收入与减税降费之间的关系,不以各种形式提前征税收费,不采取大规模集中清欠、行业性大面积检查等与减税降费大势不符的做法,既依法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又促进减税降费更好落实落地。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三项制度在税务系统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全面推行到位,切实解决税务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有效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与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和规范执法;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及时反馈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税收政策、征管及执法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拓展审理结果运用。

(四)切实增强风险应对能力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提早准备,周密安排,拿出务实管用的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与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合作,高效解决社保费征管问题,继续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逐步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积极主动开展风险识别,不断提高风险任务应对成效;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办理审核流程,提高办退速度,优化内控机制和预警评估机制,防控出口退税管理风险。

(五)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进一步释放银税互动效能,落实一次不用跑事项清单,拓展非接触式办税费服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规范进户执法程序,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暖企行动,问需问计,在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保稳定保民生方面,凝聚更大合力,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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