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湛江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税务局、湛江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全市税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湛江市税务局工作给予批示表扬4次,涌现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税务系统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全省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示范点”等先进典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素养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市税务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全会精神。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等方式,分期分批对全市税务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根据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一系列重大部署,统筹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以扎实举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税务法治建设的领导。市税务局党委牢记政治属性,抓实税务法治建设职责。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蒙全忠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规范税务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等工作。充分运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及时研究依法治税相关工作,确保全市税务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制发了《湛江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湛江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教育培训方案分工表》,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内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关学习资源,引导领导干部学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开展公职律师轮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税收职能多形式开展税法宣传,连续5年被评为“公益普法活动先进单位”,着力营造全民学法浓厚氛围。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
精准高效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升级“政策找人”机制,制定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指引,以大数据为支撑,依托信息化手段,高质高效完成精准推送任务。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依托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主动开展政策宣介,释放积极信号,提振市场信心。深入开展政策效应分析,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以税资政作用。2024年1-10月全市税务系统共撰写税收经济分析报告78篇,其中获市县党政领导批示4篇,积极为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积极支持湛江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在保障财力、增添活力中助推经济回升向好。主动对接与海南相向而行、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百千万工程”、绿美生态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服务实体经济、坚持制造业当家,继续实施留抵退税优惠政策,助力制造业企业加快发展;与重庆、广西等13个省(区、市)及湖南省怀化市税务部门签署《高水平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跨区域税务合作框架协议》,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编制《服务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为涉海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助力我市“百千万工程”取得扎实成效。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使用对符合条件的一万元以下的所得税多缴退税“免申请、自动审、自动退”的新功能,盘活中小企业的资金链条。完善集约处理效能评估指标,全面梳理101项电子税务局高频业务、46项前台高频业务的办理标准,发挥岗位重组、流程优化、模板作业的乘数效应,不断提高业务事项处理效能,如增量房业务集约后平均办理时长缩短约26%、代开发票业务时长缩短14%、综合业务时长缩短33%。按照“稳步推进、风险可控、应上尽上、会开要开”的工作原则,积极应用数据赋能,多维度宣传,全面推广数电发票试点,实现智能赋予发票额度,无需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协同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深入推进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证明材料数量,全市实现“税费同缴”,“交房即发证”社会效应显著。
(三)转变税务执法理念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入推进税务执法新体系建设,从规范重点事项执法标准、规范递进式执法、完善税务执法风险监督机制等3个方面扎实推进。健全和落实税费政策执行确定性会商协调机制;深化风险疑点“双推送”机制,将除涉嫌虚开骗税及重大偷逃骗税以外的涉税费风险事项及清单同时推送纳税人端和税务端,引导督促纳税人缴费人自行纠正,经核实仍不能排除风险的,按照分类分级风险应对程序进行递进执法;运用内控监督平台,将《税务执法风险目录》中的风险点与具体岗位人员绑定,是执法人员做到“知风险、明风险、防风险”。
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严格落实《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配套操作指引,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权行使。进一步深化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巩固“减证便民”工作成效。全面落实两批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进一步完善“说理式执法”制度基础,将“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贯穿执法各环节。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有效提升税法遵从度与社会满意度。
(四)健全税费矛盾争议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市税务局牵头联合公安、司法等15个单位共建税费矛盾争议处置平台,扎口受理通过8类渠道接收的14种争议事项,厘清各职能部门指导基层妥善化解涉税矛盾纠纷、加强行业性普法宣传和引导的责任,推动争议联合处置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灵活联动,最大力度确保调解实效。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4个基层单位被授予“广东税务系统首批五星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称号,有效夯实基层税务治理根基。
依法依规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按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统筹调配公职律师、法律人才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深入贯彻《行政复议廉洁办案规定》,应用6812366热线“一号对外”,听取复议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意见,全过程自动录音存档,在确保公平公正执法的基础上,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整治和集中清理。按照上级关于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部署,组织梳理全市税务系统规范性文件清单,对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效力标识等情况全面自查,并组织各县(市、区)税务局开展交叉检查,严格落实应清尽清、应改尽改的要求。根据省税务局清理结果,集中清理废止了不适应税收征管工作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共3份。
提高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等工作力度,组织局内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培训,严格落实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决定、发布、备案等各个流程的工作要求,有效提升全市税务规范性文件质量。
(六)健全依法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多渠道了解社会公众对行政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予以完善,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发挥内外法律顾问的作用。以法律顾问办公室为依托和纽带,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一系列专题培训。2024年度,系统内外法律顾问办理合同审核、提供法律咨询合计200余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的法治水平。
(七)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完善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机关公务员遴选考试等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类应急处置措施,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防范化解重大涉税舆情风险。将舆情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常态化向地方党政及宣传、网信部门请示汇报,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业务部门主责、宣传舆情部门主导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层层压实。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督察、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案件“一案双查”,建立查找问题和上报问题成果管理工作机制,打通发现问题、研判问题、上报问题工作链条,由审计、督查被动应对向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转变,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制度化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夯实公开基础,提升公开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征管改革、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九)健全科技保障,推进智慧税务建设
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以应答机器人、RPA等信息化技术手段的深度开发应用为强大支撑,不断提升税费服务的智能化应用水平,目前线上互动智能应答办理量占比91.6%,12366热线智能应答办理量占比33.37%,自动化审批业务量覆盖全业务量的25%,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7*24小时全天无间断、标准化服务,实现咨询“一秒响应”、事项“一秒办结”。
深度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深度对接“粤智助”政务服务应用系统,支持更多的涉税费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助力湛江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二、2025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市税务局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各项税务工作统筹结合起来,推进党纪教育常态长态,以实干业绩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二)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守不发生税源监管系统性风险和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抓实征收日常管理,为促进经济回升向好贡献税务力量。
(三)发挥拓展税收职能作用服务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胸怀“国之大者”,找准税收着力点发力点,为我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高标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注入更多税收动力。
(四)持续深化税费征管改革。锚定我市“抓经济、抓民生、抓作风、抓环境”的改革发展主攻方向,打造效能税务,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提升税收征管、便民服务、风险防控能力。
(五)积极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继续选优配强各级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队伍,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养工作,推进重点岗位人员交流轮岗,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