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湛江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7:49: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湛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等规定,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组织承办部门

1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

市局所得税科

2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市局财产和行为税科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