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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7:17:25 浏览次数:124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主责主业,深化细化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税收宣传舆论阵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和纳税人缴费人,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贡献力量。

(一) 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改进主动公开内容和方式,运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全媒体平台开展税法及政策宣传。在全市税务系统同步开展“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宣传活动,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提高税费诉求响应质效。二是强化精准投放,优化税收政策智能推送服务,推行“政策找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例如,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和解读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能够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全面推广远程“云上税访,在线上对纳税人缴费人实施阳光辅导、互动留痕,更好的将纳税服务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规范有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税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台账管理,做实做细工作流程,提高实质性回复质效,针对高频次申请事项统一答复口径,确保程序严谨、内容准确、于法有据。同时,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过程性沟通协调,在合法合理满足申请人诉求的基础上争取满意率持续提升。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和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流程和备案审查制度,集中统一展示涉税法律法规信息。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审查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同时,不断完善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税费政策法规库,持续更新政策资源,集成展示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策指引等内容。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智慧税务建设,更大力度推动税费事项的“远程办、线上办、集约办”,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提升税收征管、便民服务、风险防控能力。不断优化税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网站功能和页面布局,提高网站的用户体验和满意度。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和交流。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依据,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绩效扣分。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信息公开不符合规范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置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平台需要进一步优化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压实责任、优化流程,规范工作标准和答复方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二是持续推动税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服务功能改版升级,开发新功能模块,丰富栏目内容,优化界面展示,提升主动公开用户访问体验和满意度。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各项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们将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办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市以下税务机关数据。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67号,邮编:524000,电话:0759-3288043,传真:0759-328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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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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