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列星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2000MA4UNNDB2X):
因无法与你单位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及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中山税稽通〔2022〕9212号)。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中山税稽通〔2022〕9212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