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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价格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2 16:45: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价格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392724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存量房评估系统价格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需求名称

预算(单位:万元)

服务要求

存量房评估系统价格维护服务

10

服务期:12个月(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详细服务要求见附件用户需求书;

3.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采取密封方式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报价资料需包括下列材料):

(一)报价综合资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近1年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五)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相关行业资质;

(七)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

(八)同类采购成功案例;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一)(二)(三)(四)(五)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六)(七)(八)(九)项为可供选择提供的资料。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92724时00分(北京时间)。若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

提交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213号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股)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213号

联系方式: 0750-5508266

(二)项目联系方式

电话:0750-5508266

联系人:廖丹彤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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