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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2020年10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时间:2020-08-20 10:5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2020年10(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2021-2022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2021-2022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包括江湾办公区、斗门分局、第二税务分局、原白蕉地税局、白藤湖办公区、原城区分局(新建巷)、原莲洲分局等8个服务点的办税秩序维护,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值班及设施的巡查等;并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使用等范围内的物业,各服务点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储存管理检查,院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与安全有关的日常工作(包括争执斗殴、盗窃等)和各项临时性安全保卫应急任务(包括各级警卫、办税纠纷、殴打工作人员、人员自杀、消防火警、突发事件等处理)的相关专业服务。为满足工作服务需求,安保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期满考核通过后续签)。

350

2020年11月

 

2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2021-2022年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2021-2022年度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全系统4个食堂的食材提高质量、确保安全卫生、品质有保证,全部食材配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要求标准。全区税务系统共有员工(含后勤、保安)约 370 人;设有员工食堂4个,分别是区局机关食堂、江湾办公区食堂、第二分局食堂和斗门分局食堂。食材必须到合法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品经营单位的证照,大米、食用油、肉类等食品,必须到具有质量保证的供应商处采购。食材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来源于“无公害蔬菜基地”,每天有农药检测记录,肉类由国营肉联厂提供,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干货有保质期、生产厂家、标签。所有食材的采购都可以做到索证无误,配送的所有食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每天做好各种配送食材的索证记录,每次配送随货附上送货清单由甲方食堂验收人员签字确认。运送车辆和人员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证件,车辆要确保符合食材运输卫生标准和国家的有关规定。食材价格参照市场价确定,乙方还有责任推荐价廉物美的食材。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第一年期满考核通过后续签)。

780

2020年11月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斗门区税务局

2020年8月2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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