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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广东华楚实业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5:20: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东华楚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湛税一稽通〔2024〕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限你公司见此公告后按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湛税一稽通〔2024〕3号的要求接受税务处理。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湛税一稽通〔2024〕3号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四年四月三日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湛税一稽 通 〔2024〕 3 号

广东华楚实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身份证件号码:91440800MA54N2E85L)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二O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广东华楚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440800MA54N2E85L

注册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19号上景中心1号商务办公楼2010号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官永平 男性 452528********8014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发现该公司为走逃失联企业,在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4份。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其上述行为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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