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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优惠减免测算”功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3-05-26 17:16: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29号)规定,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测算减免税额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前置步骤,为助力港澳居民快捷便享优惠政策,税务机关推出线上辅助测算服务。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港澳居民优惠减免测算”并选择需测算的减免类型后,根据系统内置的提示和指引完成数据采集和资料上传等步骤。确认测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后(测算结果仅供参考),可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操作指引详见附件《港澳居民优惠减免测算操作指引》。

如需进行测算,请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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