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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税制改革新动向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1-08-24 09:26:39来源:本文为节选,原文刊发于《国际税收》2021年第5期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葛敬书(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毕凌波(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邱晓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日本执政党确定了2021财政年度税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新财年税改”),并于2021年3月26日经国会审议通过,4月1日起实施。新财年税改的主基调为减税增支,主要目标有二:一是立足当下,积极推行减税措施刺激经济复苏,纾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衰退和企业经营困难;二是着眼长远,后疫情时代加大对数字经济和低碳经济投资,努力构建二氧化碳零排放社会,积极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日本自民党税制调查会会长甘利明认为,新财年税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和疫情后的经济再生,以及促进数字经济、减少碳排放等目标,采取了大胆的税制改革措施”。本文拟简要介绍日本新财年税改背景及基本情况,梳理税改提案的主要内容及举措,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几点启示。

一、日本新财年税改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叠加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因素的影响,日本经济出现大幅萎缩,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下滑4.8%。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经济增长面临的诸多问题,日本政府于2020年12月批准了第三次补充预算案,即第三次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进一步增加政府支出,加大经济刺激力度。日本政府将2020财政年度(以下简称“财年”)总支出扩大至180万亿日元,是2019财年的1.7倍。

在扩大政府支出的同时,日本还进一步加大减税力度,2020年先后出台灵活申报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等措施。在此基础上,日本新财年税改将实施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覆盖更多经济实体和纳税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市场投资活力,以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巨大冲击,加速日本经济复苏。日本新财年税改主要包括六方面措施:

一是促进疫情后经济复苏的税收措施。如修订有关加薪的税收优惠政策,稳定就业市场,防止就业环境进一步恶化;对部分情况下企业亏损结转弥补税收优惠政策作出较大调整,提高弥补限额,最高可弥补当年投资收入的100%,最长结转五年等。

二是打造数字社会的税收措施。对利用数字化技术进行业务转型的企业,允许其将购置成本的5%或3%进行税收抵免,或者提取30%的特别折旧,将软件研发费用纳入研发类税收抵免范围。同时,推动税收相关文件的存储、扫描电子化,取消国家涉税文件加盖印章的规定。

三是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措施。对在脱碳领域进行设备投资的企业,允许其将购置成本10%或5%部分列入税收抵免,或者提取50%特别折旧;对生产能耗低的复合半导体和可反复充电的锂离子电池等设备进行投资的企业也可以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继续实施环保汽车减税政策,根据不同车型节能减排情况给予相应的汽车重量税减免。

四是激励科技研发的税收措施。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创新驱动提高生产力,新财年税改扩大了研发成本认定范围;对于研发费用增加的企业,法人税应纳税额扣除上限从25%提高至30%。

五是构建全球金融城的税收措施。如放宽董事薪金扣除的相关规定,对引进的外籍金融人才免征继承税或赠与税,明确基金经理所获分配利润的所得税处理方法等。

六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税收措施。如修订税收相关文件中使用印鉴的要求,以电子数据替代纸质资料留存,加快推进数字化办税进程等。

二、日本新财年税改提案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仔细梳理日本新财年税改的相关政策,可以发现很多亮点:着眼短期刺激和长期优惠多个层面,涉及所得税、消费税等多个税种,采取税收抵免、亏损结转等多种方式,涵盖国内税收与国际税收多个方向,包括税收政策调整和管理措施优化等多个维度,力度大、政策多、措施全。新财年税改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包括:

(一)刺激经济复苏“不遗余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日本经济衰退幅度远超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且经济复苏前景并不乐观。为帮助企业和家庭度过疫情危机,新财年税改采取一系列“硬核”减税措施。  一是延期实施土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农地等)固定资产税调整计划,切实降低企业和家庭税收负担。日本现行税法规定,土地固定资产税每3年调整一次,调整依据为上一年度1月1日公示地价。2021年是土地固定资产税调整年,按规定将依据2020年1月1日公示地价,对未来三年的土地固定资产税进行调整。受货币超发等因素影响,截至2020年1月1日,日本地价已连涨三年。如果按规定调整,2021年土地固定资产税将提高10%左右。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企业和民众难以承受增税负担,因此,新财年税改决定维持土地固定资产税标准不变。

二是对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增加用工支出的中小企业给予降低法人税(所得税)的鼓励。新财年税改对“涨薪税制”作出重要调整,规定由于增加雇工使企业整体工资支出总额增幅超过1.5%的企业,即使没有给员工涨薪,也可以从法人税中减免工资支出增加部分的15%。日本设立“涨薪税制”的初衷是鼓励企业涨薪,以促进消费和生产的良性循环。经此调整,“涨薪税制”则更偏重疫情下的促进就业。

三是对居民房贷减税。日本现行房贷减税政策规定,居民2020年年底前新购住宅并入住的,新购住宅前10年(2019年后延长至13年)中每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当年年末贷款余额的1%。针对疫情导致住宅建设和入住延期的问题,新财年税改将新购住宅入住期限延长至2022年,减免对象从50平方米以上住宅放宽至40平方米以上。

四是实施亏损弥补新政。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根据《产业竞争力强化修订法案》的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允许企业弥补的前期亏损结转额最高可达财年应税收入的100%,但不得超过企业累计投资余额,详见表1。

 

五是提升日本旅游业的国际竞争力。日本旅游业在GDP中占比较高,对于经济发展尤其是就业影响较大。为尽快走出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阴霾”,日本将在2022财年后实行综合度假村相关税收政策调整,非居民赌博收入将享受免税。

此外,为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此次改革允许中小型企业将并购中产生的隐形损失列入费用,在计算法人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鼓励研发投资持续加力

在日本新财年税改中,税收优惠政策向研发领域倾斜,通过提升税收抵免比率和最高抵免限额来分担企业研发成果不确定的风险,减少企业对于研发投入的后顾之忧,鼓励企业在当前经济困难形势下保持研发积极性。在研发成本范围方面,针对企业和大学、研究机构等开展联合研发作出新调整,以完善产学研协同研发体系。为鼓励软件研发提供政策支持,将云环境下的软件研发纳入税收抵免范围,实现硬件研发和软件研发“两手抓”。此次税改以多种形式助力企业科研活动与数字化发展,具有十分明显的政策导向性,详见表2。

 

为鼓励企业进行研发,企业研发投资的一定比率可以在法人税中进行扣除,并采用研发增减比率这一指标,用以衡量本年度研发投资与以往年度研发投资之间的增减程度,将税额扣除率与研发增减比率相关联,研发投资增量越多,税额扣除率越高。2021财年日本将在以前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扣除比率,并提高税收抵免额度上限,不仅可以从总量上刺激企业进行研发,更可以激励企业每年增加研发投资,提升研发投入增量,详见表3。

 

(三)建设“无碳社会”抢先发力

日本首相菅义伟在2020年首场施政演说中表示,日本争取在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成为继欧盟、英国之后又一个宣布在2050年年底之前达到碳中和的经济体。因此,新财年税改在新能源领域提出一系列减税措施,尤其是首次针对碳中和进行专项税收政策调整,为企业购置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设施提供特别折旧和税收抵免。同时继续实施环保汽车减税政策,通过税收政策引导新能源经济发展动能的培育,促进节能减排,详见表4。

 

(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

后疫情时代,日本政府将数字经济和新能源经济作为实现经济复苏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关键领域。新财年税改将数字经济和云计算等纳入税收优惠支持政策中,旨在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企业不断探索数字化模式,提升数字化水平,运用数字技术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推动税收管理数字化,鼓励部分税款线上支付,取消部分办税手续中的印章规定,税企共同发力推进数字化进程。此外,新财年税改要求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事项,重点推动税收管理电子化,鼓励相关税收业务使用电子化方式处理,详见表5。

 

(五)竭尽全力打造金融中心

一直以来,日本致力于将东京打造为国际金融中心,但税负较高是阻碍东京吸引国际金融人才、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不利因素之一。新财年税改针对金融行业从业者、在日本居住的外籍金融人才提出减免税优惠,旨在通过税收优惠吸引人才、鼓励海外人才长住,进一步巩固东京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新财年税改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高管绩效工资纳入成本费用,大大降低金融企业给高端人才“发奖金”的门槛和税收负担。修订继承税与遗产税,对在日本居住超过10年的外籍金融从业者,仅就日本国内资产部分征收继承税与遗产税,海外资产不作为征税对象,从而吸引外籍金融人才在日本就业。修订企业薪金方面的税收优惠,对工资总额提升的企业实施税收抵免,为企业降低招纳人才、涵养人才的成本。

三、对我国的几点启示

综上所述,日本新财年税改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其改革经验可以为我国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提供启示和借鉴。

(一)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更好助力国家战略深入实施

日本国会审议税法修正案工作十分高效,一般是12月出方案,次年1月-2月国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于4月1日生效实施。与日本相比,我国税收“工具箱”还不够丰富,时效性、针对性也有待增强,特别是税收立法进程亟待加快。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还有7个税种尚未立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尚未完成,既不利于税收法定原则的贯彻和落实,也不利于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求,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健全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强调,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这些要求都为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指明了方向,一方面要坚定不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制度;另一方面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持续推进新时代税收治理现代化,为国家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

(二)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从日本近年来税改的情况看,有减税措施也有增税举措,根本目标在于提振消费、提升经济活力。2018年以来,减税降费一直是我国财税领域的主旋律。2018年和2019年新增减税降费规模分别为1.3万亿元和2.36万亿元。2020年,我国陆续推出7批28项精准有力的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实现新增减税降费超过2.5万亿元。2020年中国GDP增速逐季回升,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中唯一一个保持正增长的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功不可没。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仍没有彻底消除的情况下,要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地,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税收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鼓励科技创新

研发投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具有跨期性质,即某一时期的投资在未来才能获得收益,资本投入需承担未来某一时期税收政策改变而带来的课税风险。因此,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于鼓励研发投资十分重要。日本一贯秉持科技立国战略,税收激励政策一直是政府支持企业开展科技研发的重要方式。在保持研发方面税收政策连贯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日本新财年税改进一步扩大政策优惠力度。在鼓励科技创新、企业研发方面,我国应持续做好政策供给,稳定社会和企业政策预期。一是政策出台前需深入调研、慎重决策,科学安排好政策的有效期和退出条件,切实发挥政策效用,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二是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要兼顾前瞻性和科学性,鼓励科技创新。如深入总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疫苗、药物研发等创新经验,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优势,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资本向建好国家实验室倾斜,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聚,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

(四)注重培育新能源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是当今世界潮流和发展方向,不但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势将成为后疫情时代重要的经济增长引擎。2004年,日本环境省发布《面向2050年的低碳社会情景》计划书,明确2050年实现低碳目标。2020年进一步将这一目标提升为零碳。2007年,日本立法开征碳税,构建起以碳税、环保税为主体,其他税种配合实施的新能源发展税收体系,并通过制定碳税、环保税减免制度,以及采取财政补贴、税收激励等方式,鼓励新能源产业和环保项目的快速发展。新财年税改提出增加对企业在碳中和领域的税收抵免力度,既是为了配合日本政府2050年碳中和计划,也是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经济发展的举措。  借鉴日本经验,我国应采取行之有效的税收手段促进新能源经济发展。一是构建完整的新能源税收体系。研究开征碳税、燃油税的可行性,优化消费税、环保税、资源税,构建完整、高效、调节能力强的绿色税制体系。二是明确并适度扩大新能源产业税收优惠适用范围。厘清新能源、新能源产品、新能源产业的定义和范围,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加快产业升级步伐。三是丰富新能源经济税收优惠形式。税收抵免、税收返还、税前扣除、差别税收、税式支出等优惠方式相互配合、共同作用,更有力地扶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明确新能源经济的长远发展目标。研究制定《新能源税收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明确税制绿色化的长期目标,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资源节约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建设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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