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大学生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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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内容】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1.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


                   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

                   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上述减按 1%征收


                   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 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

                   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

                   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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