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大学生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P. 8
【优惠内容】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1.对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
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减按 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
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上述免征增值税
政策的,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上述减按 1%征收
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 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
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
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