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大学生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P. 13
【优惠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
(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 9 个月
时,经省级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阶段性降低用人
单位缴费费率,政策执行期间,可支付月数小于 6 个月时停
止执行。实施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享受条件】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
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
〔2023〕302 号)
(六)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职职工人
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