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大学生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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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


                   (剔除一次性预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可支付月数超过 9 个月

                   时,经省级医疗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可阶段性降低用人


                   单位缴费费率,政策执行期间,可支付月数小于 6 个月时停

                   止执行。实施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享受条件】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政策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


                   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

                   〔2023〕302 号)







                         (六)符合条件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在职职工人


                   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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