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大学生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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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职职工总数在 30 人(含)以下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

                   告》(2019 年第 98 号)



                         2.《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 2023 年第 8 号)







                         (七)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


                   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

                   定应缴费额的 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


                   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缴纳残保金。


                         【享受条件】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用人单位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 1.5%的,


                   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业比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缴纳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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