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大学生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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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职职工总数在 30 人(含)以下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
告》(2019 年第 98 号)
2.《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公告 2023 年第 8 号)
(七)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
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
定应缴费额的 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
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缴纳残保金。
【享受条件】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用人单位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 1.5%的,
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
业比例在 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缴纳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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